2008年9月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先收“感谢费” 后索“好处费”
黄莹

  近日,在旧村改造中索贿受贿的村主任梁某被洞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  2004年到2006年间,梁某利用其担任某村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利,数次收受工程承建人共3.2万元“感谢费”。2007年,梁某等人向承包旧村改造项目的某公司老总要来其中的围墙工程,然后让一村民出面承包,从该村民处索得6万元“好处费”。